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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零年代离婚后 第13节 (第3/3页)
都是因为相互嫉妒。嫉妒这种毛病可不是会因为矛盾解开就能根治的,以后两家的日子,一定会有高有低,矛盾还会继续。” ??“童书不一定就要看似美满的结局,更重要的难道不是给孩子们指引正确的方向吗?” ??董晨看着年轻的女孩神情平静,不疾不徐地说出这番话,脸上冷淡的表情再也维持不住,眼睛也灼热了许多。先前还有些怀疑这个年轻的女孩是不是真的作者,现在心中的怀疑已经烟消云散。 ??看到董主编的表情变化,裴秀一时不解,结合以前的亲身经历,她警惕地说:“董主编,丑话我先说在前头,和你们出版社合作,你们一个字也不许改我的内容。你们可以选择不出版,但是不许改我的文章。” ??董主编一乐,饶有兴致地问:“大米同志,你以前应该出版过书吧?” ??裴秀打了个太极,微微一笑,并没有直接回答主编的问题,而是反问道:“董主编,我的要求,不知道贵出版社能否同意?” ??“那当然,我也不认为大米同志的文章需要删改。其实这些要求,你在电话里就能说清楚,你怎么还专门来一趟省城呢?恐怕还有其他的要求吧?” ??姜还是老的辣! ??裴秀再次打开随身携带的包,拿出一张纸,递给董主编,“这是我拟定的合作合同,董主编您看看,贵社是否能接受。” ??董主编心中再次讶然,看着肯定不到二十岁的女孩,社会经验应该少之又少,而且还是小镇来的女孩,竟然还知道合同这回事?难道是哪个权贵家庭的孩子下乡体验生活? ??再看合同的内容,甲方乙方的责任和权益非常明确,他敢确定,只要合同中的合作方式双方没异议,出版社专门拟合同的部门都不用改一个字。 ??“你确定合作方式采取分成?不是一次性付清?”董晨郑重问道。 ??裴秀肯定地点头,“是的!” ??董晨说:“以我在出版界的经验,这个合作方式对你来说可能不是很划算。一方面,图书能卖多少册,未知数。另外一方面,你暂时不是知名的作者,至少‘大米’这个笔名对于广大读者来说是完全陌生的。我觉得你可以跟我谈提高每个故事的出版价格,之前给你的价格是一百块,给你加十块。” ??“董主编,谢谢您!我知道,原来的一百块一个故事,对于我这个默默无闻的作者来说,已经是非常高的价格。但是我还是希望合作的方式是分成,我和出版社,五五分成,是扣除包括我的个人所得税在内的各种费用后的五五分成。” ??连个人所得税都知道?看来以前真的出版过作品。难道她之前出版的作品,卖得太好,所以她才有底气拟这份合同? ??董主编上面还有领导,行政部门的领导并非都是专业出身,有时候是外行领导,他们可不管什么惜才、什么鼓励创作。如果按照之前他报的价格签,领导多半要磨叽半天。如果是五五分成,对于出版社来说反而是好事。 ??“行,没问题,就按照你说的分成方式来合作。” ??裴秀提醒,“董主编,您刚才是不是没看到分成方式后面那个条款,除了出版版权之外,其他的版权都还是我的。” ??即便是见多识广的董主编,也不会想到一部畅销作品衍生出来的版权会创造出很大的经济价值。 ??董主编再次爽快地说:“这个条款我当然看到了,另外我还注意到下一个条款,你希望出版社对你的真实身份保密。那就意味着,你以后成功,不会出席任何签售活动?” ??根据董主编的经验,参与签售活动,对于个人来说,是名利双收的好机会。说得俗气一点,像裴秀这样的年轻女孩,如果名利双收,往后的人生会顺遂许多,嫁高门毫不费力。 ??而裴秀的真实想法是——签售活动有啥好出席的,累得半死。再说了,保持神秘感,也是一种营销方式。 ??“嗯,这些都是我个人的意愿。董主编,您应该支持吧?” ??“现在的年轻人还真是有想法!行,就按照你说的办,合同我们今天就能签,不过合同里要再加个条款,你要在一个月内,再创作二十个故事,正好凑够一本书。” ??裴秀第三次从包里拿出一个本子,“我已经超额超时完成,这里面是二十二个故事。” ??董主编喜出望外。 ??在董主编去和相关人员沟通合同事宜的时候,裴秀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,翻了翻他简易书架上的书。据说都是他们出版社出的书。 ??粗略地翻了一遍,裴秀非常遗憾地说:“只有小画书,竟然没有漫画。” ??那么,漫画是什么时候才开始在国内流行呢?能不能提前吃一拨红利? ??裴秀已经想好,漫画的画手就是李老师,不过想要让他接受漫画、成为这行的从业者,恐怕还要她花点小计谋才行。 ??在裴秀浮想联翩的时候,董主编已经把合同打印好,裴秀接过满是油墨味道的合同,看了一眼,确定和自己拟定的没有改动一个字,立刻利索地签名。